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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8-07-23 00:00:00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浏览量:5128

 

 

  

重人科委〔2018〕46号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促进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程序,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学校制定了《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并经2018年7月20日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7月23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

 

为促进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程序,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日常工作开展及有关重要信息要经常沟通。党委书记和校长要结合学校重点工作推进有关重要事项,每月就学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沟通1-2次。领导班子每月召开1次通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汇报,沟通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相互通报分管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班子成员集体智慧解决分管工作难题的重要作用,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

第二条  重要问题及重要事项决策前要充分沟通。凡属学校“三重一大”范畴的决策议题,在会议研究决策前,分管校领导要针对研究议题的涉及事项,与业务相关校领导进行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其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涉及学校长远发展及与师生权益紧密相关的研究议题,分管校领导要牵头召开相关业务领导参加的讨论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经过沟通意见一致的议题,由分管校领导汇报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同意,方可上会研究。

第三条  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执行要协同推进。学校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涉及两个以上校领导协同完成的,由牵头校领导商同业务相关校领导,研究提出推进落实的具体方案,明晰分工,把握重点、难点和工作推进节奏。工作推进过程中要适时碰头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如遇政策原因或当前难于解决的问题等因素影响工作推进,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或校长汇报沟通情况。

第四条  重大活动及紧急事项要及时沟通。学校重大活动或遇紧急事项,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成立相关业务校领导参与的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报请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牵头校领导要及时做好信息沟通、情况研判、工作协调落实等工作。

第五条  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谈心交心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实际,真心交流,坦诚心迹,达到互相理解、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发展的目的。党委书记和校长每学期要和班子成员谈心交心1次以上,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交心不少于1次。

第六条  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协调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

第七条  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要建立台帐,由校领导自己记录何时何地与何人沟通及沟通效果,使工作规范。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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