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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0-09-18 11:55:31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浏览量:6406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印发《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的通知

 

重人科委〔20203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学校重要事件处置效率和质量,推动督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学校制定了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20918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上级文件精神和指示,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切实提高重要事件处置效率和质量,推动督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校务会和党委会作出的重要决策、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服务学校建设发展大局,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统筹协调,归口办理。督查督办工作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由党政办公室综合协调,会同校内各单位组织实施。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督查督办工作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客观、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办理情况,对各承办单位汇报的情况进行核实,确保督办任务按期办结、落到实处。

第三条  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一)上级机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上级领导指示、批示、交办、转办等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学校下达的规划计划、重要文件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校务会、党委会及其他党政重要专题工作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四)经学校领导批示的校内外群众、师生员工的来信来访、校内请示、校外来文等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工作落实情况。

第四条  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拟办。党政办公室根据学校领导指示及有关安排初步拟定督查事项,按要求拟写《督查督办通知单》(附件1,并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包括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结期限、工作要求、督办措施等,一般事项报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审定,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定。

(二)立项。拟办意见经领导审定后,正式立项进行督办。立项原则上为一事一项。立项时由党政办公室填写《督查督办登记表》,写明内容摘要、领导批示、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结期限、工作要求、督办措施及反馈要求等。

(三)交办。督办事项立项后,由党政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承办单位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特殊情况也可采用电话或口头通知的形式交办,但党政办公室要做好记录台账。交办时要求做到任务具体、时限明确、责任清晰。

(四)承办。承办单位按照《督查督办通知单》要求,对被督查工作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形成《办理情况报告单》(附件2),送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交学校党政办公室,重大事项由党政办公室报主要领导审签。

(五)督查。督办人员通过电话询问、个别走访、书面通知及实地考察等形式适时催办,及时了解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特别是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做到重要事项重点督查,紧急事项跟踪督查,一般事项定期督查。

(六)办结。承办单位应按期办结督办事项,向党政办公室反馈情况。确实难以办结的,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反馈进展情况并说明原因。党政办公室要对承办单位反馈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交办要求的及时办结;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退回重办;对超过办结时限又无故不提交《办理情况报告单》的,向承办单位发催办通知(附件3);对催办无果的,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七)反馈与归档。党政办公室对《办理情况报告单》进行分析综合,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学校领导汇报落实情况,同时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第五条  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一)分级负责。党政办公室是全校督查督办工作的牵头单位,校内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督查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可参照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并指定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作为督查督办专员负责承办事项的任务分解、督促检查、汇总反馈等工作。

(二)严格保密。对不宜直接交办的事项,应在不改变原意的基础上采取摘要报告的办法转办;对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重大督办事项,要注意保密。上级重大事项的办结材料,应由专人送达,防止丢失泄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督办事项相关材料。

(三)通报处理。党政办公室定期对督查督办工作运行情况、工作质量和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和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一年内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催办的,给予全校通报。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不配合完成,或者对交办事项敷衍推诿,或者反馈信息、上报结果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督查督办通知单

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单

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督查督办催办通知单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单

 

 

校督    年第 

督查督办事项

附件:

牵头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交办时间

       

办结时限

        

督查督办工作

内  容

 

党政办公室

主任意见

 

 

 

(签字):               

分管(主要)

校领导意见

 

 

 

 

 

 

 

(签字):               

承办单位

负责人意见

 

 

 

 

(签字):               


附件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单

校督返    年第 

督查督办事项

附件:

牵头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交办时间

       

办结时限

        

办理结果

 

未完成事项

原因分析

 

 

(签字):               

承办单位

负责人签字

 

 

(签字):               

党政办公室

主任意见

 

 

(签字):               

分管(主要)

校领导意见

 

 

 

 

 

(签字):               

附件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督查督办催办通知单

校督催    年第 

被催办单位

催办时间

催办事项

该事项要求你单位于            日前完成并上报办理情况,现已超过办结时限,特此催办。请接此催办通知后迅速督促落实,于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报学校党政办公室。

拟办

意见

 

 

 

 

 

(签字):                

办理

结果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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