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榜样处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11-18 17:43:27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浏览量:585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开展榜样处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重人科办〔201933

 

各职能部门:

为切实加强学校机关各部处作风建设,营造创文明、争先进、树典型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榜样处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榜样处室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整体部署和有关决策。具体成员如下:

  长:张卫平

副组长:张跃光    勇  程荣尧  杨  霄  舒卫华

曹继建  孙  敏  张  浩  王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公室,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刘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冯沈萍、蒋厚兰、吴治萍同志任副主任。

二、评选方式

榜样处室创建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今年开展首次评选。评选方式采取处室自评、处室互评、二级学院评价、领导评价等综合评价。

三、评选内容

学校将从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自身建设、纪律作风任务完成6各方面进行评选。

(一)加分项目

考评期内有以下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可酌情加分:

1. 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荣誉的;

2. 信息报送被市级(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

3. 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二等以上的(含二等);

4. 经学校研究认为可以加分的其他事项。

(二)扣分项目

考评期内有以下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给予扣分:

1.处室人员因廉洁自律、行政效能等问题被投诉、举报并查实或查处的;

2. 经学校研究认为应当扣分的其他事项。

(三)一票否决项目

考评年度内具备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 处室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责的;

2. 处室人员严重违反党风廉政问题或意图影响评议结果的;

3. 处室因作风建设问题、师德师风行为等被上级部门查处通报、被上级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处室因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错误倾向、安全稳定责任等方面出现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5. 经学校研究认为可以构成“一票否决”的其他事项。

四、表彰奖励

考评结果报学校院务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对评选的榜样处室予以公开表彰奖励。评出榜样处室10%,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五、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榜样处室创建事关学校作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着眼学校改革发展,共同营造创文明、争先进、树典型的良好氛围

2. 积极创建。榜样处室创建活动以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为宗旨,意在激发机关职能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干事激情和活力,努力实现工作上有新思路、新方式、新机制和新业绩,各职能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榜样处室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本单位的工作作风、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努力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 材料报送。各职能部门如有加分项目,请于1121日前将加分项目清单纸质及电子件报创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邹益,联系电话:42464817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榜样处室创建活动加分项目清单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1118          

 

 

 

 

 

 

附件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榜样处室创建活动加分项目清单

 

处室(印章)

序号

加分事项

加分类型

(获奖/信息报送/年度考核)

备注

1

 

 

 

2

 

 

 

3

 

 

 

4

 

 

 

5

 

 

 

 

 

 

单位负责人:              

       

 

 

点击数:585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