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开展榜样处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重人科办〔2019〕33号
各职能部门:
为切实加强学校机关各部处作风建设,营造创文明、争先进、树典型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榜样处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榜样处室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整体部署和有关决策。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卫平
副组长:张跃光 曹 勇 程荣尧 杨 霄 舒卫华
曹继建 孙 敏 张 浩 王 伟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公室,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刘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冯沈萍、蒋厚兰、吴治萍同志任副主任。
二、评选方式
榜样处室创建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今年开展首次评选。评选方式采取处室自评、处室互评、二级学院评价、领导评价等综合评价。
三、评选内容
学校将从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自身建设、纪律作风、任务完成等6各方面进行评选。
(一)加分项目
考评期内有以下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可酌情加分:
1. 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荣誉的;
2. 信息报送被市级(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
3. 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二等以上的(含二等);
4. 经学校研究认为可以加分的其他事项。
(二)扣分项目
考评期内有以下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给予扣分:
1.处室人员因廉洁自律、行政效能等问题被投诉、举报并查实或查处的;
2. 经学校研究认为应当扣分的其他事项。
(三)一票否决项目
考评年度内具备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 处室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责的;
2. 处室人员严重违反党风廉政问题或意图影响评议结果的;
3. 处室因作风建设问题、师德师风行为等被上级部门查处通报、被上级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处室因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错误倾向、安全稳定责任等方面出现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5. 经学校研究认为可以构成“一票否决”的其他事项。
四、表彰奖励
考评结果报学校院务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对评选的榜样处室予以公开表彰奖励。评出榜样处室10%,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五、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榜样处室创建事关学校作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着眼学校改革发展,共同营造创文明、争先进、树典型的良好氛围。
2. 积极创建。榜样处室创建活动以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为宗旨,意在激发机关职能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干事激情和活力,努力实现工作上有新思路、新方式、新机制和新业绩,各职能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榜样处室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本单位的工作作风、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努力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 材料报送。各职能部门如有加分项目,请于11月21日前将加分项目清单纸质及电子件报创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邹益,联系电话:42464817。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榜样处室创建活动加分项目清单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榜样处室创建活动加分项目清单
处室(印章):
序号 |
加分事项 |
加分类型 (获奖/信息报送/年度考核)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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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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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