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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做好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03 10:40:22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浏览量:81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提前做好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重人科办发〔20199

 

各职能部门

2018年度年检工作在即,按照往年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惯例,为便于本年度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职能部门提前做好年检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各职能部门

二、年检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党的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办学投入、师生权益保障和安全稳定工作。主要有:

(一)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

(二)落实国家关于民办学校分类改革工作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

(四)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五)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六)财务状况,收入支出情况或现金流动情况;

(七)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

(八)校园文化、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条件;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具体内容参照《2017年度民办高校综合年检评分(任务分解表)》,本年度检查内容待市教委来文后下发。

三、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部门请按照任务分解表内容,严格落实年检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于44日前将本部门2018年度年检材料责任人情况表》(见附件)交至党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联系人:翁庆芳、李倩莹,联系电话:42464821)。各部门年检材料责任人可到党政办综合档案室备查2017年度年检材料,以作参考。

(二)自评自查。各部门务必按照2017年度年检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撰写本单位《2018年度年检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请写明“基本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党政办公室、干部人事处、学生工作与就业处、保卫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资产处等部门要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民办高校年检反馈意见的通知》(渝教民发〔20182号)文件及上年度本单位的整改内容写明具体整改事项。各部门于410日下午16:00前将本单位《2018年度年检自查报告》(纸质及电子材料)交至党政办公室秘书科(联系人:邹益,42464817)。

(三)布置落实。20194月中旬,学校将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召开2018年度年检工作布置会,进一步明确本年度年检工作,并对本年度自查报告、实地考察、走访调查、备查资料、师生座谈会等检查形式进行逐项安排。各部门请结合本单位受检查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纳入考核。学校对各部门年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通报,并纳入学校学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8年度年检材料责任人情况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43

 

 

附件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8年度年检材料责任人情况表

 

单位(盖章):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座机、手机)

备注

 

 

 

工作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座机、手机)

备注(负责内容)

 

 

 

 

 

 

 

 

 

 

 

 

 

 

 

 

 

 

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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